市第一、第二、第三、第四中级人民法院,北京知识产权法院,北京金融法院;各区人民法院,北京互联网法院; 市高级法院相关审判庭: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,更好地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,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通知要求,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21年第40次会议审议,决定在全市法院进一步推进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全市法院受理的侵权行为发生于2021年10月1日(含本日)后的全部人身损害赔偿类民事纠纷案件、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区分城镇居民与农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