范贞医疗纠纷律师原创,禁止转载
患者,因为头痛半年加重1周,8月27日住神经外科,诊断:脑膜瘤。8月29日CTA检查未见明显异常,左侧脑膜瘤。8月30日核磁检查脑膜瘤。
9月4日行“显微镜下脑病损切除术+脑膜修补术”,手术中输红细胞4U,血浆400毫升。
9月5日9:00病程记录查体对光反射减弱,右下肢肌力2级,右上肢肌力1级,左侧肌力正常。CT检查显示脑膜瘤术后,术区、左侧额叶及左侧基底节区低密度灶,部分考虑梗塞,蛛网膜下腔出血等。
给与对症治疗。9月6日复查CT检查显示术区、左侧额叶及左侧基底节区低密度灶范围较前明显增大,部分考虑梗塞,蛛网膜下腔出血较前相仿。
GCS评分12分。9月7日患者昏睡状,GCS评分10分。给与抗感染、降颅压等处理。9月9日下午3点患者浅昏迷GCS评分8分,CT检查后脑水肿加重,全麻下行颅骨去骨瓣减压术。手术后抗感染、控制颅内压等治疗,后病情恶化去世。
范贞律师认为医疗过错:手术中有较大量出血,手术记录和麻醉记录没有描述,隐瞒手术情况
手术前8月25日血常规血红蛋白106g/L,9月4日手术中13:27血气分析检查显示血红蛋白7.1g/dl。手术中输4U红细胞和200毫升血浆,手术后9月4日18:22血常规血红蛋白105 g/L,说明手术中13:27已经出血1000-1500毫升。(1U红细胞约200毫升全血)。但是手术记录没有任何记载。
诉讼中,希望从手术记录不真实认定医疗过错全责,但法官助理始终不同意病历真实性鉴定,后来选择湖北省医学会医疗过错鉴定,医学会采纳范贞律师观点,认定医院50%责任。